各有关单位: 经福建省信息产业厅职改办批复同意福建省电子产品监督检验所组建工程技术人员初级职务评审委员会,根据省经贸委和省人事厅《关于福建省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我所将常年开展此项工作,并拟定于近期召开福建省工程技术人员电子专业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的专业范围和对象 凡在我省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应用电子技术、光电技术及其应用、通讯广播、无线电通信、 半导体及元器件、计算机服务、电子机械设备及维修等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符合闽 经贸培训〔2003〕299号文规定条件的均可申报评审(可登陆福建信息产业厅网站:www.fjit.gov.cn查询)。 二、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热爱祖国,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专业技术人员每个年度必须进行专业技术工作考核。 3、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结合本职工作,努力学习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掌握新信息, 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创新能力和管理水平,应按有关规定接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二)申报评审初级工程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技术员 (1)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在助理工程师、工程师指导下能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或一般现场技术工作; (3)非全日制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以上。 2、助理工程师 (1)能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一定的组织工作能力和独立完成指定范围内的科技管理工作能力,或能完成一般技术研究、设计或现场技术、技术管理工作; (3)中专毕业,从事技术员职务工作4年以上; (4)非全日制大专毕业,从事技术员职务工作3年以上 三、申报初级职务任职资格应报送的评审材料 (一)申报评审技术员报送材料 1、单位推荐意见(一式一份) 2、评审表(一式二份) 3、论文或个人业务技术总结(一式一份) 4、学历证明(复印件) (二)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报送材料 1、单位推荐意见(一式一份) 2、申报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一式五份),一律使用A3型纸打印或复印每 份都要加盖所在单位具有法人资格的公章 3、评审表(一式二份) 4、近两年任职考核表(各一式一份) 5、论文或个人业务技术总结(一式二份) 6、学历证明、技术员证、聘任书 7、继续教育证明(复印件) 8、任职证明(书)等(复印件) 四、评审收费标准 按闽价[2000]费字239号文规定标准收费。 五、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福建省电子产品监督检验所初评委 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飞南路92号 邮 编:350003 电 话:0591-87833602-531 0591-87853004 传 真:0591-87833602-368 网 址: www.fjepsi.com E-mail: liuym@fjepsi.com 联系人:刘益鸣 福建省电子产品监督检验所初级职务评审委员会 2008-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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